普通护照颁发

2019-06-25 05:00

  一、适用情形:从未持有效护照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方式:

  1.请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到馆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2.请注意: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颁发,应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陪同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到场法定监护人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如到场监护人非申请人父母则还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权证明材料)。

  三、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标准)。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请着与背景不同颜色的深色服装。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婴儿请拍摄腹部以上部位,避免提交“大头照片”;

  3.未满16周岁申请人父母双方材料: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出生时在多米尼加的身份证(如有)、居留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居留卡、工作、学习证明等);

  4.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及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在多米尼加出生的申请人应提交标明EXTRACTO DE ACTA PARA EXTRANJEROS 的出生证明;

  5.国籍状况声明书(申办时在使馆现场签署。申请人未满16周岁应由监护人代填并签名)。

  四、办理时间:

  办理颁发护照因需向国内户籍部门核实情况,办理时间无法确定。使馆将跟进核实进度,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取件。没有加急、特急服务。

  五、取证:

  取证无需本人到场,可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无需其他材料)前来缴费并领取护照。取证单为取证的唯一凭据,请务必妥善保存。遗失取证单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六、收费标准:(现金)18美元/件。

  七、上述规定如有调整,请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