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关规定,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有自行实施出入境管控事务的权利。香港和澳门特区的入境政策由其自行制定,具体事宜请查询其政府网站。
香港特区入境管理处网站:www.immd.gov.hk;咨询电话:0085228246111。
澳门特区治安警察局网站:http://www.fsm.gov.mo/;咨询电话:0085328725488。
外国公民前往香港
一、前往香港短期访问、旅游观光的多米尼加共和国公民免办签证,可在港停留30天。
二、第三国公民前往香港是否需要签证,请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visas/visit-transit/visit-visa-entry-permit.html)信息。
拟在港停留超过免签期限,或因就业、居留、就读、受训等事由赴港的外国公民,需提前办妥签证。
香港入境事务处自2021年12月28日起实施电子签证。为便利申请人,如您有相关办理需求,可直接登录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s://www.immd.gov.hk/hks/e-visa.html)办理。
外国公民前往澳门
一、多米尼加共和国公民前往澳门需申请签证。
二、孟加拉国、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和越南公民,除持外交护照人员可享免签待遇外,其他人员需提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
三、第三国公民进入澳门特区,是否需要申请签证,请查阅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网站(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474/ps-1474b/)信息。
不获豁免签证之访澳旅客可:
(1)于抵澳时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管制厅辖下之各出入境事务站即时申办“入境及逗留许可”」(俗称“口岸签证”);
(2)通过其代理人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预先申办“预先入境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