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赴华签证受理范围和要求的通知

2022-08-25 22:15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驻多米尼加大使馆对外籍人员赴华签证受理范围和要求做出如下调整:

一、经贸、教育、科技、体育、文化等领域赴华长期工作和短期访问人员在申请M字、F字签证时,无需提供中国相关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PU)。

二、赴华复工复产人员凭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即可申办工作签证。上述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办签证赴华随居或探亲。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配偶的父母、确需来华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三、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赴华探亲或家庭团聚签证。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在华接受学历教育的长期留学人员可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及学校录取通知书或返校证明申请学习(X1)签证。持有效学习(X1)签证或学习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配偶的父母),可申请私人事务(S1或S2字)签证随居或探亲。

五、自北京时间2022年8月24日0时起,允许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持有效学习类居留许可的外国留学生入境中国。

注意事项:

1、上述签证申请人入境前原则上应接种我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疫苗。

2、目前仍暂停受理赴华旅游、就医人员签证。

3、调整后的签证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请发邮件至seccionconsularcnrd@gmail.com 或打电话8093733825转7030 咨询。

中国驻多米尼加大使馆

                               2022年8月24日